国家计算局信息揭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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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物业管理职业分类的主张收悉。现就触及我局的国民经济职业分类内容答复如下: 国民经济职业分类是国家标准,一切经济活动依照同质性准则进行职业类别区分。依据现行《分类》,物业管理归属于《国民经济职业分类》(GB/T 4754-2017)“房地工业”类别,同联合国《一切经济活动的世界标准职业分类》(ISIC4.0)是协调一致的。 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作为我国经济社会活动的根底性分类,要求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世界可比性,并支撑相关方针贯彻落实和履行。一起,也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归属进行调整。 《生活性服务业计算分类(2019)》是以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为根底的派生性工业计算分类,其将生活性服务业界说为“满意居民终究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据此,目标为居民的物业管理服务已归属于生活性服务业,但主张中提出的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等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不宜归入生活性服务业规模。 关于将“物业管理”从“房地工业”中分离出来,列为“物业管理业”的主张,关于改善完善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作业非常重要,咱们将在往后的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修订作业中进一步研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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