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标准批地:每宗土地须经省市县三级批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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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绝不合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禁绝搞“以租代征”,禁绝搞违背国家产业方针和供当地针的项目,禁绝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禁绝搞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禁绝侵略和危害农人合法权益,禁绝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禁绝擅自改变土地用处。 在1月7日举行的江西省国土资源作业大会上,江西省代省长吴新雄提出,在用地问题上要做到以上“八个禁绝”,从标准批阅源头、严厉行政行为开端,办理用地问题。 2004年以来,江西积极开展土地市场办理整顿并获得显着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国土资源根底作业单薄,资源底数不清。土地集约运用水平不高。有的当地一方面很多存在搁置和批而未供的土地,另一方面还在很多报批、运用新的建造用地,一些当地乃至攀比搞花园式工厂。土地批阅和批后监管等作业机制不行完善、标准,重批阅,轻事前把关和批后监管。 江西省副省长熊盛文剖析说,从领导干部的含糊认识上来看,大概有这么三种类型:一是无知型,以为我管的土地我说了算,不知道批阅权会集在中心和省两级;二是思维阻滞型,办理理念还停留在初始阶段;三是“因公不怕”型,以为批土地是为当地的开展,就事讲不讲程序,合不合法规方针,问题不大。 江西省规则,2007年开端,对每宗土地(有保密规则的地块在外)实行省、市、县批阅公示制。各级政府首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内犁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维护面积、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江西还将完善土地办理责任制、查核制和问责制,把违法行为发现率、阻止率列为重要查核目标。对实践用地超越计划目标的,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用地目标;对产生违法违规案子形成严重后果和查办不力的,要追查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夏珺 任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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