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天然资规告字(20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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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天然人和其他安排均可请求参加,请求人能够独自请求也能够联合请求。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请求人可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9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请求人可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9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请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刻为2022年6月9日17时。经检查,请求人按规则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资料,具有请求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6月9日18时前承认其竞买资历。 五、挂牌出让时刻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3日上午10时止,挂牌地址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一)以上两宗工业用地为“规范地”出让,契合《亳州市推动开发区“规范地”变革作业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21】8号)的要求,“规范地”控制性目标:2022-9号地出资额不得低于6000万元;2022-10号地亩均出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均税收≥10万元,能耗规范应契合《固定资产出资项目节能检查方法》和《安徽省固定资产出资项目节能检查实施方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意相关职业污染物排放规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二)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亳州芜湖现代工业园区管委会签定《“规范地”出资建造协议》,在《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悉数土地出让金。 (五)开工及竣工时刻:竞得人须在土地交给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造,自开工建造之日起12个月内完结项目施工建造,并请求竣工检验。不能如期开工的,应提早30日向市人民政府或亳州芜湖现代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延期请求,经赞同后,其项目竣工时刻相应顺延,但延期不得超越一年。 (六)竞得人按约好付清悉数土地出让金后,按规则向市不动产挂号中心请求处理不动产挂号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处理《不动产权证书》,并补白“属工业项目‘规范地’性质”。以“规范地”方法获得的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在悉数或部分转让后,“规范地”性质不变。 (七)地块的其它规划目标应满意《亳州市城市控制性具体规划公例》(2021年修编)的相关要求。 (八)天然人、法人或其它安排经天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分失期惩戒或其它部分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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