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1年度第三十九批次乡镇建造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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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粤府土审(14)〔2022〕14号文(详见附件1)赞同,赞同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经济联合社属下坐落桥美村岭美(土名)地段的团体土地1.9655公顷(饲养水面1.9655公顷),作建造用地(方位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状况公告如下: 二、建造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1年度第三十九批次乡镇建造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付出目标: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经济联合社坐落桥美村岭美(土名)地段的团体土地1.9655公顷,征地归纳补偿费按均匀每亩7.78万元核算(其间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施行征收农用区域片归纳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规范核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辅导规范(2020年修订)的告诉》(新府办〔2020〕6号)规范核算),合共229.4428万元。征地归纳补偿费以现金付出,青苗补偿由双水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挂号:请在该范围内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乡村乡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4月16日前到双水镇桥美乡民委员会(地址:双水镇桥美乡民委员会,联系人:莫丽芳,联系电话)处理征地、拆迁补偿挂号手续。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乡村乡民或其他权利人未按期处理征地、拆迁补偿挂号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 经粤府土审(14)〔2022〕14号文(详见附件1)赞同,赞同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北桥经济合作社属下坐落桥美村大冲尾(土名)地段的团体土地1.3654公顷(犁地0.4036公顷,饲养水面0.90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6公顷),作建造用地(方位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状况公告如下: 二、建造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1年度第三十九批次乡镇建造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付出目标: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北桥经济合作社坐落桥美村大冲尾(土名)地段的团体土地1.3654公顷,征地归纳补偿费按均匀每亩10.08万元核算(其间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施行征收农用区域片归纳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规范核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辅导规范(2020年修订)的告诉》(新府办〔2020〕6号)规范核算),合共206.5446万元。征地归纳补偿费以现金付出,青苗补偿由双水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挂号:请在该范围内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乡村乡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4月16日前到双水镇桥美乡民委员会(地址:双水镇桥美乡民委员会,联系人:莫丽芳,联系电话)处理征地、拆迁补偿挂号手续。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乡村乡民或其他权利人未按期处理征地、拆迁补偿挂号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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