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造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715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4月12日赞同赞同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处理征收运用土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征收运用土地地址: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许家棚村、西坪村、刘湾村、茅箭堂村,征收运用土地总面积27.3320公顷(合409.98亩),其间:林地22.2869公顷(合334.3035亩)、建造用地5.0451公顷(合75.6765亩)。许家棚村国有土地6.8231公顷(合102.3465亩),其间:林地6.8231公顷(合102.3465亩);许家棚村集体土地0.1227公顷(合1.8405亩),其间:建造用地0.1227公顷(合1.8405亩);西坪村国有土地10.9180公顷(合163.77亩),其间:林地10.9180公顷(合163.77亩);西坪村集体土地0.2785公顷(合4.1775亩),其间:林地0.0231公顷(合0.3465亩)、建造用地0.2554公顷(合3.831亩);刘湾村国有土地2.9315公顷(合43.9725亩),其间:林地2.9315公顷(合43.9725亩);刘湾村集体土地4.8572公顷(合72.858亩),其间:林地0.1902公顷(合2.853亩)、建造用地4.6670公顷(合70.005亩);茅箭堂村国有土地1.4010公顷(合21.015亩),其间:林地1.4010公顷(合21.015亩)。四至鸿沟见《土地勘察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规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施行湖北省征区域片归纳地价规范的告诉》(鄂政发【2019】2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施行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武当山旅行经济特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规范的告诉》(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农业人口安顿途径选用钱银安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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