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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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公告方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严重决议计划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机制的辅导定见(试行)》等有关规则,经尧都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征收贾得乡贾升村部分团体土地,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公告如下: 贾得新式产业园工业大路东侧及北侧收储地块坐落贾得乡贾升村,东至贾升村地,南至工业大路,西至工业大路,北至贾升街规划路途,详细规模以勘察定界图为准。 拟征收贾得乡贾升村团体土地40.5452公顷,悉数为农用地,详细位置及面积以勘察定界图为准。 加速尧都高新区规范地建造,促进签约项目及时落地,推进尧都经济高质量开展。 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征地片区归纳地价的告诉》(晋政发〔2020〕16号)文件履行。 贾得乡贾升村归于中部平川区,区片地价规范为每亩67608元,该征收地块中水浇地36.7765公顷,其他农用地3.7687公顷,水浇地依照发布的区片地价规范补偿的1.2倍补偿,其他农用地依照发布的区片地价规范补偿。 参照《尧都区团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暂行方法的告诉》(尧区政发〔2012〕24号)、《尧都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子征收与补偿方法(试行)的告诉》(尧区办发〔2017〕27号)补偿规范予以补偿,对文件未规则或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征收补偿施行单位延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安排进行评价,参照评价成果予以赔付。 本次征收规模内所触及农业人口的社会保证安顿,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人实施根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定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乡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人实施根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审阅规程的告诉》(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文件履行,将契合条件的被征地农人归入根本养老保险补助规模,保证被征地农人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久远生计有保证。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其他权利人于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贾得乡政府处理补偿挂号。逾期未处理补偿挂号的,由贾得乡政府会同相关单位、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及乡村乡民一起进行现场查询挂号并留存印象材料。 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定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定见,送达尧都高新区规划建造部;如大都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应由乡村经济安排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请求,由尧都高新区规划建造部安排举行听证会。逾期未提出书面定见或听证请求的,视作无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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