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这个证的老板注意了再不办理你连玻璃都生产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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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到一个月就是新的一年了,很多人都在为新的一年做准备。对于各位玻璃生产者朋友们来说,新的一年就是要为生产更多更好的玻璃制品做准备,争取多卖出去多赚钱。但是有一种准备如果再不做,别说赚钱了,连玻璃都不让你生产了。 2017年6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中,将平板玻璃制造、以煤、油和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以及玻璃纤维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三大类玻璃制品制造列入其中。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列入三大类玻璃制品制造(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也意味着,玻璃生产制造假如没有排污许可证,不仅不能生产,而且要受到处罚。 2017年10月31日,邢台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对未持有国家统一制式排污许可证玻璃企业实施停产的函》,要求9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浮法玻璃生产线条玻璃生产线条浮法玻璃生产线条压延玻璃生产线)被吊销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并实施停产。加上先前关停的9条生产线条生产线被通知关停,约占全国在产产能的5.2%。这些停产的生产线在短期内是很难恢复生产的。
如果想要不停产,玻璃生产者首先要清楚自己的生产流程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在网页中搜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HJ856—2017)》,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的下载此文件学习应用,保证自身的玻璃生产流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HJ856—2017)》下载页面(图片来源于网络)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材料齐全的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1.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和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2.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3.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国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项目,按期限要求办理。
1.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环境保护局申请更改许可证内容。 企业审批下来的排污许可证上面呈现的信息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以及排放地点、方式、去向等,固废处置利用要求,企业建设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细则》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临时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允许超出一年,所以临时的排污许可证一年到期时要按要求换正式的排污许可证。
如果这玻璃生产企业这两个证都没有,轻则关停生产线,重则追究企业责任人刑事责任。所以在这里奉劝玻璃生产企业,保证自身的玻璃生产流程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没有排污许可证的抓紧去办理。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也为国家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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