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法完善当地人大常委会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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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白阳)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批改草案二审稿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改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当地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清晰当地人大常委会担任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纲、方案和预算的履行等。 在批改草案一审稿的基础上,草案二审稿对当地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作出规则: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主张,检查和同意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纲、方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纲、方案和预算的履行,检查和同意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检查监督政府债款。 此外,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地的实践做法,批改草案二审稿添加规则:遇有特殊状况,县级以上的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许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能够决议恰当提早或许推延召开会议。提早或许推延召开会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议的,常务委员会或许其授权的主任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能够另行决议,并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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