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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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进行的确认城市性质、规划和开展布局,合理使用城市土地,和谐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造的归纳布置和全面安排。,是保证城市空间资源有用装备和土地合理使用的条件和根底,是完成城市经济和社会开展方针的重要手法之一。 城市规划是代表国家毅力的政府行为,是政府经过确认城市未来开展方针,拟定完成这些方针的途径、过程和举动纲要,以及对城市空间,尤其是土地资源的装备,来引导和操控未来城市开展的纲要性文件。 (1)确认城市的规划和开展方向,完成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开展方针。(2)从城市的全体和长远利益动身,合理和有序地装备城市空间资源。(3)经过空间资源装备,进步城市的运作功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开展。(4)保证城市经济和社会开展与生态环境相和谐,增强城市开展的可持续性。(5)树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操控规矩,保证各项建造活动与城市开展方针相一致。 1.主干法及配套法规和规章(2007年10月,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在城市规划法律体系的中心。2.专项法。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3.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文物保护法》《公路法》《建筑法》《标准化法》《消防法》)不专门针对城乡规划,可是和城乡规划关系密切,对城市规划有重要影响。 城市人民政府安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安排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安排编制。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认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检查赞同后,报国务院批阅。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检查。县人民政府安排编制的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阅。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安排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阅。回来搜狐,检查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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