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十堰这儿的土地要被征收了看看触及你家吗? |
|
近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现将十堰市2022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批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地坐落白浪街道办事处方块村境内,征地总面积为7.7682公顷(合116.5230亩),北邻茅箭区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南邻航空路,东侧为龙门二路。(详见勘察定界图)。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安排有关征地组织,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品种、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测算有关费用,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彼此知照,并予以合作。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则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3、对公告中有关事项进行咨询和解说的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