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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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详情 土地开发规划是指对工程、生物和技术等措施的规划,使各种未利用土地资源,如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等,投入经营与利用;或使土地利用由一种利用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的活动,如将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或农地开发为高效的城市建设用地。 1、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土地利用全局性跨慨谅的战略安排,土地开发作为土地利用的重酷删捆估要内容,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下进行。土地开发规划既要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平衡调整;还要与其相衔接,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所提出的开发指标加以落实。 生态优化原则:土地开发实质上是将自然生态系统转化为人工生态系统的过程,是打破土地固有状态的行为,对于生态环境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 必须以建立良好生态环境为基础,既要保护好原有的良好生态环境,又要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条件。严禁在生态脆弱的地区进行盲目开垦。 最佳利用原则:在捉项尝开发能力许可的条件下,以最小的投辣页虹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同时,尽可能挖掘潜力和发挥利用优势。 可行性原则:开发规划必须在开发目标、堡悼厚开发规模、开发利用方向等方面战市己润进行可行性论证,保证规划在经济技术和生态方面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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