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违法处理土地权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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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罗书林本年52岁,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罗群村居民,自己实名告发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毛旭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合法为别人处理土地权属证。 该土地为我与罗小明一起一切,一切付款凭据、合同在自然资源局皆有存档,毛旭光在我没有授权也没有参与签字证明的状况下为罗小明处理了该宗土地为“罗小明独自一切”的产权挂号! 毛旭光的行为导致我的合法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我为此屡次向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可是都不了了之。特向广阔网友求助!期望引起社会广泛重视!使正义得以蔓延,公民合法财产得以维护,毛旭光身为政府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得以判决。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分核实处理,有关状况咱们将及时反应,敬请等候。感谢您对我县作业的支撑,祝您事事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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