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预制部分修建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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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得悉,《合肥市安装式修建容积率奖赏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实施细则》清晰,契合安装式修建规范的商品房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修建面积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奖赏上限,即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修建面积,最大不得超越修建单体地上修建面积的3%。 《实施细则》首要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安装式修建安装率不低于50%的商品房项目,旨在进一步加速安装式修建开展,推动修建工业现代化。 依据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认执行安装式修建的项目用地、安装式修建规划、安装率等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分将安装式修建有关目标归入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供给计划。对土地出让条件中无安装式修建要求,自动选用安装式制作技能的建造项目,建造单位应向建造行政主管部分申报。若契合《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的建造项目,可执行容积率奖赏,并一致归入建造行政主管部分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还清晰,建造单位请求执行安装式修建容积率奖赏的,应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目标校核服务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包含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认可的专家评定意见书、评定经过的安装率核算书、预制构件布置图图形文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担任。 此外,容积率奖赏的面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分在规划技能经济目标校核阶段予以承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分依法依规对项目规划计划进行检查,建造项目的容积率目标应契合规划规划条件要求。该细则自2021年8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记者 王蔚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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