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请求实行人佛山市湛悦金鼎酒店出资办理有限公司与被人广州瑞驰佰富出资办理有限公司租借合同纠纷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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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实行请求实行人佛山市湛悦金鼎酒店出资办理有限公司与被实行人广州瑞驰佰富出资办理有限公司租借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则,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1执4198号实行裁决书,本院认为,经采纳多方实行办法,暂未发现被实行人有可供实行的产业,一起,请求实行人供给的其他产业头绪因其不同意垫支费用暂无法处理。故本案依法应完结本次实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则,裁决如下:本院(2018)粤01执4198号案完结本次实行程序。完结本次实行程序后,被实行人负有持续向请求实行人实行债款的责任;请求实行人发现被实行人有可供实行产业的,能够向本院请求康复实行。本裁决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宣布之日起,通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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