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的决议(征求定见稿)》揭露征求定见的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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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 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开展生机的告诉》(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拟修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起草了《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的决议(征求定见稿)》,现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大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应定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主页主菜单的“立法定见搜集”栏目提出定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字样。 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的决议(征求定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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